九旬老人下车后遭公交车门刮倒致残,法院判公交公司全责赔偿

2026-09-20 7976

一名年过九旬的老人陈某在乘坐公交车下车后,因车辆驾驶员未及时观察便关闭车门,导致老人被刮倒并受重伤,最终被法院判定为十级伤残。事发后,陈某向公交公司及其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,总额达到16.6万元。在庭审中,保险公司认为陈某下车后未及时离开车门存在过错,应该承担一半的责任。然而,法院认为老人短暂站在车旁是合理的行为,特别是考虑到高龄老人的行动迟缓。法院认为公交司机在未确认乘客安全的情况下关闭车门,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,故判决公交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,并要求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支付合理损失共计16.3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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